天津新政实施之后,生育津贴天数是否发生变化?
根据天津市生育保险规定,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女职工每日享受生育津贴。对于生育婴儿的人,在98天产假前夕的生育津贴的基础之上,增加了30天的生育津贴,即可以为一个孩子、两个孩子和三个孩子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。例如,对于多胞胎,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,难产者则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。目前,国家一级正在研究和制定关于产妇津贴天数的指导意见。之下一步,根据国家统一要求,天津市生育补助天数将进行调整。对于合格的女雇员,将根据条例支付贫困日的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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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领取生育津贴,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:
1、缴费年限:生孩子、妊娠终止、计划生育手术前,必须连续缴满12个月(含当月) ;
2、符合计生政策:职工生育、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。
如果辞职回家备孕,且生娃当月生育保险处于断缴状态,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。
生育津贴是给职场女性的专属福利,建议各位妈妈们生娃前,最好多方了解,做好规划。在不影响身体的情况下,怀孕和产假期间尽量不要辞职,更不要中断缴纳生育保险。